藥劑科

一般用藥注意事項

用藥注意事項:
1.請核對藥袋姓名、藥品名稱、數量及藥袋總數。
2.請注意藥品有效期限,未標示有效日期之藥品,其效期為一個月。
3.請務必遵照醫師指示服用,切忌自行服用或交與其他人服用。
4.藥品應置於乾燥蔭涼處,避免陽光直射。如發現變質請勿服用。
5.請勿以白開水以外的飲料配服。
6.正當使用合法藥物,造成嚴重疾病(住院)、障礙或死亡,得申請藥害救濟;請聯絡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電話:02-23584097

 

同時有不同科別醫師開給的藥物,可以一併服用嗎?
  1. 如有使用其他科別醫師開給藥物,請在看診時主動告知您的醫師,並將所服用藥品藥袋包裝一併帶給醫師看,並依照醫師指示服用。

  2. 若您正在服用的藥物無法確定是否有交互作用,建議先諮詢醫師或藥師。此外,服用藥物時最好搭配足量白開水,避免使用其他飲料,以確保用藥安全。

  3. 如有任何疑問,請即聯絡診間醫師或藥物諮詢室。

  • 治療療程需開立一定劑量藥物,請遵照醫囑用藥,為免影響藥物療效或因停藥而影響疾病復原進度,有疑問請諮詢醫師或藥師,切勿自行停藥或任意服用非醫囑開立之藥物。

  1. 嬰幼兒盡量以滴管、餵藥器或藥杯分餵藥次,並以水平視線測量。

  2. 適時安撫、鼓勵,不要強制灌藥,以免藥物嗆入呼吸道或日後抗拒吃藥。

  3. 勿將藥物放入牛奶中,請配以白開水服用。

  4. 服藥後出現嘔吐的處理:

若餵服後立即吐出或在 30 分鐘內大量嘔吐,就加補餵一劑,若補服一次後再次嘔吐,則不再補服;超過 30 ~ 60分鐘大量嘔吐,可加補服一半的藥量;超過 2 小時的嘔吐,不需再補服,待下次餵藥的時間到了服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