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須知
快速導覽
辦理地點
● 門診住院辦理地點於一樓住出院櫃檯。
● 急診住院辦理地點於一樓急診掛號批價櫃檯。
辦理住院時間
● 住院報到辦理時間為早上8:30至下午14:00
● 預定住院當日住院櫃檯會於早上8:30至下午13:30以電話通知報到時間,床位安排為當日有空床方能通知住院,請安心等候通知;未接獲通知,代表我們還無法提供您床位,請勿先行報到避免久候。
● 爲維護您的權益,請務必於約定報到時間30分鐘內報到,逾時床位恕不保留。
攜帶文件
● 填寫完畢的住院同意書及其他相關同意書,例如:手術同意書以及麻醉同意書
● 健保IC卡以及正本身分證(外籍人士請以居留證或護照代替身分證件)
● 若為職業傷害身分,請攜帶填寫完整的「職傷住院申請書」
● 有重大傷病、職業傷害、榮民、福保身份者,請於辦理住院時主動告知
住院部份負擔及病房等級收費
● 依健保署規定急性病房住院費用部份負擔比率如下:
1. 住院天數 30日內:所有住院費用(不含全民健保支付外項目) 的10%,部份負擔最高限額50,000元(費用若有調整依中央健康保險署最新公告)
2. 住院天數 31~60日:所有住院費用(不含全民健保支付外項目) 的20%
3. 住院天數 61日以後:所有住院費用(不含全民健保支付外項目) 的30%
病房類別 | 健保差額 | 全自費 | 附註 |
---|---|---|---|
總統套房 | 9000 | 11000 | 含貴賓餐,房內備有無線網路以及保險箱 |
頭等套房 | 4500 | 6000 | 含貴賓餐,房內備有無線網路以及保險箱 |
商務套房 | 3500 | 4700 | 一般餐每日250元,治療餐每日290元 |
雙人套房 | 1800 | 3000 | 一般餐每日250元,治療餐每日290元 |
一般病房 | 1/10部分負擔 | 1000 | 一般餐每日250元,治療餐每日290元 |
住院費用起訖及計算
(1)住院基本費係以日計,住院日數自入院當日起算;出院日在上午12時以前離院者,出院當日不計;超過中午12時加計一日;差額病房費於入住時即開始計算,費用需自行負擔。
(2)若因疾病情況需隔離照護,其病人/家屬要求入住隔離套房,依照「病房收費標準」收費。
(3)若有需要轉出到其他等級之病床,請直接向護理站登記。
(4)除管灌飲食外,凡伙食費、全民健保支付外之藥費、材料費、檢查費等項目須自付費用。
(5)產婦生產免繳部份負擔,但健保給付外(如盥洗用具、清潔沖洗器、生理衛生用品、嬰兒尿片、奶粉等項目)須自付費用。
(6)住院期間所發生之各項費用,本院定期送「繳費通知單」至各病床,屆時請向各護理站收費人員或1樓住出院櫃檯繳納。
(7)病人經醫師診斷為可出院療養時,經通知後若拒不出院,須自行負擔醫療費用,病房費用以自費計價(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十一條規定)。
(8)除特殊重大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經主治醫師同意請假,方得外出,晚間不可外宿,未經請假外出者,視同自動出院(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9)如對費用有任何疑問,請洽詢各樓層帳務人員。
住院其他注意事項
(1)診斷書申請:若有診斷書需求,請於出院前告知護理站或是回診時告知醫師開立診斷書;若出院當時未開立診斷書,須於原診治醫師有門診時開立。
(2)預立安寧緩和醫療、器官捐贈:1F服務檯、B3社會服務室、1F住出院櫃檯旁、各樓層病房護理站可取得取得『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不實施心肺復甦術同意書』、『器官捐贈同意書』,填寫完畢後,可自行郵寄或由服務檯代寄至『台灣安寧照顧協會』,由『台灣安寧照顧協會』將相關資料彙整後送至行政院衛生署轉中央健保局完成加註事宜。
(3)重大證明代辦須知 :請持重大傷病申請書至一樓住出院櫃檯用印繳費,審核時間以健保署核定時間為主;申請書的聯絡電話須加留手機號碼,方便健保署以簡訊聯繫。受理時間依病歷申請受理時間。
住院關聯群支付制度下病患不適當出院狀況
一、出院前 24 小時內生命徵象不穩定。
二、尚有併發症(complication)未獲妥善控制。
三、傷口有嚴重感染、血腫或出血現象,但屬輕微感染、血腫或出血,可以在門診持續治療者除外。
四、排尿困難或留置導尿管情況仍不穩定者(洗腎之病患除外)。
五、使用靜脈點滴、手術傷口引流管未拔除者;但特殊引流管經醫師認定引流液量及顏色正常,或使用居家中央靜脈營養,可出院療養、門診追蹤處理者除外。
六、非因醫療需要之轉院。
七、其他經醫師專業認定,仍有必要住院治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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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探視及管制時間
● 依本院最新公告之探病管制措施。
● 如14天內有國外旅遊史者,請勿探病。
● 其他因病患病情惡化或醫療處置需要等情形,經評估有必要探病且經醫療機構同意者等情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