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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盛醫療體系 >> 醫學專欄>> 家庭暴力暨性侵害
 


敏盛綜合醫院關心您的權益

給性侵害被害人:

當您至本院療傷時,我們不會無故拒絕您診療,且會把您當作急診驗傷分類第一級病人,優先處理。  
當您在本院所接受診療時,醫院會有社會工作人員或護理人員陪您驗傷,且若您需要家屬陪伴時,亦可以請家屬在場協助。在驗傷採證過程當中,我們會提供隱密的空間,避免不必要的干擾。  
對於您診療的結果,您或您的配偶、法定代理人(假如您尚未成年而且未婚,父母就是您的法定代理人)均可向醫院診所要求開立驗傷診斷書。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在為您診療的當中,同時可以協助證物的採集及驗傷,以作為您提出告訴的證物。醫師在為您進行診療時,會觸及您較隱私的部位,如果過程中有任何的不舒服,您可以告訴醫療人員,我們會協助處理。  
上述證物的收集及驗傷,仍會經由您的同意並請您填寫驗傷採證同意書之後才會進行驗傷採證,所收集的證物將會保存在證物袋中,送到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驗,且這些證物將會被嚴密保護不會外洩。  
如果您有不瞭解的地方,可以與我們聯絡。  

 

敏盛綜合醫院社工室 03-3179599 轉7228、7231 桃園市經國路168號
敏盛綜合醫院精神科 03-3379340 轉710、810 桃園市三民路三段106號
桃園縣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3-3322209 桃園市縣府路110號9樓
桃園縣警察局女警隊 03-3363539 桃園市民生路495號3樓
全國婦幼保護專線 113